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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什么爱吃肉?以痴呆症为代价,换取吃肉能力?

(關鍵字: 失智 , 演化 , 冷知識 , 肉食

因此人类想出了一个新的战略,让自己能有效地获得所需热量。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战略,只要等狮子、秃鹰、鬣狗这些竞争者通通吃饱之后,再去吃剩余的残渣就行了,而那个残渣就是骨头。

千万不能小看骨头,骨头中含骨髓,颅骨内还有脑髓,这些都是纯粹的脂肪,营养非常丰富。但这个战略还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骨头的质地相当坚硬,尤其是四肢的骨头,硬到被后来的人拿来当武器使用。人类光用牙齿无法咬碎骨头,因此找来了石头敲碎骨头,再将骨髓挑出来吃;这些石头后来演变成有模有样的“人造石器”。巧人(Homo habilis)所打造出的奥都万(Oldowan)石器,就是被认为用来敲碎骨头时所使用的石头。

肉食习性所带来的另一个演化

草原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宽广,人类为了要在贫瘠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只好开始吃起动物尸体的残渣。然而在这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由于长期摄取高脂肪含量的食物,人类的脑袋慢慢长得越来越大。

大脑的生产与维修“代价”非常高,必须摄取高质量、高热量的食物才能使其增长,而迫于无奈才开始的肉食习性,无形中反倒帮了人类一个大忙。高脂肪、高蛋白质的饮食习惯,同样有助于体型的发展。在400~500万年前,早期人类的脑容量与现代的黑猩猩差不多,约450毫升;到了200~300万年前出现了巧人,其脑容量已增加至750毫升,但体型仍偏瘦小,身高一百公分左右;直到200万年前出现了直立人,其脑容量不仅已增加至接近1000毫升,身高也同样长高至一百七十公分左右,于是拥有高大体型与硕大脑袋的人类祖先就此诞生。

拥有高大的体型与大脑袋之后,人类才有能力猎捕活生生的动物。一般人心目中的“原始人狩猎”场面,就是在这时出现的。人类靠着高明的策略、充沛的体力和精良的工具(石器),没多久就适应了狩猎生活,捕获的野兽数量也越来越多。

现在我们了解早期人类是如何“硬着头皮”养成吃肉的习性,但这过程中还有一个疑问没解开。就算大猩猩与黑猩猩真的没有食物可吃,或是如果牠们突然变得喜欢吃肉,但在生理构造上似乎无法一下子摄取大量的肉类,而早期人类应该也不是马上就能消化油腻的食物吧?

人类透过遗传演化解决了这最后一个问题,利用所谓的“载脂蛋白”(apolipoprotein)来消化油腻的食物。载脂蛋白就像清洁剂一样,与血管中的脂肪分子结合后,将油脂带离开血管,使血液保持清澈。尤其是对降低血脂特别有效的载脂蛋白E4对偶基因(Apo-E4),它出现在人体内的时间点大约是在150万年以前,正好就是具有高大身材与大脑袋的直立人打造出阿舍利(Acheulean)手斧的时期。

如果KNM-ER 1808化石的主人吃了大量肉食动物的肝脏— 早期人类根本不敢奢望能吃到那个部位— 表示当时的人类已正式进入肉食阶段。但另一方面,摄取大量肝脏而造成骨头出血致死,也暴露出当时人类的消化系统尚未演化至足以消化动物性脂肪与蛋白质的阶段。没想到小小一块化石,反映出了人类在演化过程中受尽百般磨难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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