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emoción)一詞源於拉丁語中的emovere,其含義與「移動」、「晃動」以及「向外取出」有關。情緒總是具有這種動態的成分,並將我們導向某種行動。
憤怒使我們為了捍衛自己而戰鬥;恐懼使我們逃避危險;悲傷使我們尋找安慰,以及和所珍惜的人事物連結在一起;享受帶我們去尋找自認為好的事物;噁心讓我們遠離所厭惡的事物;羞愧感可以使社會群體保持其規範。
如果情緒無法達到其自然的結果,就好像是卡在半路上一樣,以至於無法從系統中離開。在所有經歷了糟日子的人當中,露西亞是情緒調節最好的一位,只有她善用了這些經驗。
不適感使她對自己的生活做出更有意義的改變,並且考慮及省思自己所有的情緒,她所做出的決定正好符合自己的需求,同時又很務實且實際。其他人則被困在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中,或者因為情緒管理不佳,而又衍生出新的問題。
找出隱藏在感受背後的需求
情緒本身是動態的,因此它的本質並非停留在某處。情緒之所以會在那裡,有其意義,它會引領我們去滿足一些基本需求,或者一些對人類而言至關重要的需求。
想像一下,當自己遭遇搶劫的時候,腦中閃過自我防衛的想法,但是我們的恐懼卻阻止了自己(幸虧如此,否則可能很難活著離開)。
危險一旦過去,我們則會被恐懼淹沒,起初的癱瘓反應,會因為感到安全了而自動解除,這時我們會顫抖著告訴自己:「嚇死我了!」
然而,有時恐懼會留在身體內,因此從那一刻起,我們便活在戒備狀態當中,甚至情況還可能會變得複雜,而進一步阻礙其他情緒。
例如:如果那促使我們去和歹徒搏鬥的憤怒沒有消失,便會停留在我們的身體內,且在腦中無限循環。我們可能會想像自己是動作片的主角,用敏捷的身手解決問題,或者與歹徒重逢並給予他應得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