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2/烹调后,分装少量,快速降温:
可用金属容器盛装,较易散热、降温,或用耐热袋密封后泡并开水冰镇、食物加盖后用风扇吹凉,并在1~2小时内放入冰箱。
原则3/注意储存温度:
冷藏温度最好低于5℃、冷冻低于-18℃。
原则4/复热时,加热应完全:
再次煮沸或食品中心温度需达74℃以上。
【营养师小叮咛】:
除了针对食物的烹调过程、加热方式提出叮咛外;徐于淑营养师也提醒,食物仍有其一定的保鲜期限,烹煮过的食物冷藏期间最好不要超过3天,而置于冷冻库则不要超过1个月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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