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台湾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有机农产品需符合“农药零检出”的标准,但台湾农委会的行政命令却严格规定“零检出”,无论是农民偷用或受到风吹的无妄之灾,有机产品一旦检出就必须全面下架,验证资格也会被取消,罚则相当重。教授指出,台湾农委会每个月都会抽验有机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情况且公告,而根据以往经验,每100件样品中,平均仅约1件有农药残留,违规比例相当低。
【用词大不同:验证V.S.认证】
验证:属于法律用词,根据《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3条第8款的定义,“验证”意指“证明特定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之生产、加工及分装等过程,符合本法规规定之程序。”简单地说,验证就是专责主管机关或受委托机关、法人,考核农民是否遵照有机生产准则来操作的过程,若完全符合规范,则会发予有机农业验证的标签以兹证明。台湾目前可合法验证和发予有机农业验证标签的机构共有13家。
认证:属于法律用词,现行《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3条第5、6款明示,“认证”是指“认证机构就具有执行本法所定验证工作资格者予以认可”,而“认证机构”是指“台湾中央主管机关或其审查合格之委托机关、法人,具有执行本法所定认证工作资格者。”也就是说,认证主要在于评估验证机构(包括当地政府和民间单位)的能力够不够、是否可以施行有机农产的验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