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临时会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修正条文,进口牛肉可残留莱克多巴胺,但必须符合卫生署订定的安全容许量。卫署表示,待农委会将莱克多巴胺从禁药解禁,会预告莱剂安全容许量的草案,推估完成既定行政程序,最快2周后可公告,不过依据立院附带决议,即使新标准上路,边境仍须逐批查验进口牛肉。
卫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组长蔡淑贞表示,卫署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拟出莱剂的残留标准草案,届时会送交局内「食品安全与营养谘议会」的专家谘询,再将草案对外预告、搜集意见之后进行评估,这项流程在现行《食管法》就有法源,因此可较快进行,至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的10ppb残留标准,草案中会列入考量。
目前我国对于在边境曾查出含有莱剂的进口牛肉,均采逐批查验,未来即使公布了新的残留标准,由于立法院有附带决议,因此初期仍会逐批查验进口牛肉,确保符合规定。
至于透过修法而取得法源的「强制标示」,蔡淑贞表示,未来会公告相关规定,要求供应饮食的场所以及包装或散装食品,只要原料有使用到牛肉,就必须强制标示牛肉的产地,是来自美国、还是来自澳洲等国。
但这些措施必须等总统正式公布新修正的《食管法》之后,才能将相关规定进行预告、公告程序,因此正式生效日可能是一个多月之后,不过目前已经辅导业者进行标示,预料阻力不大。
蔡淑贞也说,当所有相关规定正式实施后,会召集各地卫生局进行会议,沟通新法的执法规定、如何稽查,且会在前2个月将要求密集稽查,对违规业者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