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工具——归纳法与其限制
适切的推论之原点
归纳法与演绎法并列为历史最悠久的两种推论方式。其实,无论自己是否有刻意使用逻辑性思维,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意无意地使用到归纳法。
归纳法的基本概念如下:
圣德太子死了
山田太郎死了
亚伯拉罕・林肯死了
推论:因此,“人一定会死”
归纳法的逻辑架构是,举出多件实例,藉此导出一个结论─这些实例共通的命题(看法)是正确的。
使用归纳法的推论,只是导出一个由多件实例预测出的结论而已,所以,即使结论是看似不证自明的事实,比方说“人一定会死”,这仍旧只是一种“推论”而已。它最多只能导出“……的命题应该是正确的吧”的结论,要进一步得到绝对性的答案,在原理上是十分困难的。
因此,归纳法中少不了“或然性”的概念。或然性是指“正确性的程度”,比方说,我们可以说“这个推论的或然性很大”。使用归纳法时,只要能导出或然性大的推论(结论),就能在讨论中提出逻辑正确的意见。
或然性的大小难以判断
那么,我们再进一步扩大前述的推论:
人会死
马会死
鱼会死
草履虫会死
推论:因此,“生物一定会死”
这样的命题是正确的吗?以常识范围内来看,我们可以说这个命题的“或然性很大”,但事实上,在这项推论前提的实例中,就有一个与此结论矛盾的事例。
有一种水母(灯塔水母/Turritopsis nutricula),当牠们老化到寿命将尽时,就会自动开始缩小,并贴在岩石上静止不动,回到称为“幼螅”的幼体状态。幼螅经过一定的时间长大成熟后,又会再次变成水母,悠游于水中。
这项发现对生物学界造成巨大的冲击。“生物一定会死”的命题,就在发现这个事实后,因一个反证(违反结论的事实)而被全盘推翻。
“生物一定会死”是或然性极大的命题,但就连这样的命题都会被推翻,这么一来,或然性看似较小的命题,就算被轻易推翻也不足为奇了。比方说:
隶属于A公司的田中喜欢工作
隶属于A公司的山本喜欢工作
隶属于A公司的齐藤喜欢工作
推论:因此,“A公司的人一定喜欢工作”
要推翻像这样的推论十分容易。倘若接下来举出的山下,是一个“讨厌工作”的人(反证),这项推论就会被推翻。或者,有人举出“山本是骗子”这样的附加信息,也能推翻这个推论。
归纳法是建立于“信服感”上
由此可见,归纳法在逻辑的周密性这方面,随时有着被推翻的危险性。那这么
不确定的逻辑思考方式,为何能被视为“正确的推论方式”呢?
说白了,归纳法的逻辑推演,完全是靠着发言者与听者,两者在认知上的默契
而成立的。反过来说,一个归纳法的逻辑推演,只要在发言者与听者之间能够让双方信服的话,哪怕对其他听者而言是无法信服的(不恰当的逻辑),也会被判断成是妥当的。
我们从这件事明白到,要做出恰当的逻辑,与其说要做出永远不变的逻辑,不
如说是做出让自己与尝试说服的“对方”信服的逻辑。
换言之,这里的逻辑只有在得到发言者与听者认同的情况下,才会被判断为恰
当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