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碰到霸凌,将是成长心中无法抹灭的痛。医生指出,不是一定要有身体的伤害才叫做霸凌。当1个人或一群人故意、重复、长时间地欺负或骚扰一个特定的对象时,便构成霸凌,不论霸凌或是被霸凌者,建议都应有“同理心”。
精神科医生杨聪财指出,台湾学童霸凌事件层出不穷,追究原因,大多与模仿大人踩着别人往上爬的社会化行为有关。然而却有人误以为霸凌只是不懂事孩子之间的打闹,但却常忽略“社群团体”和“竞争地位”这2个核心元素。
被霸凌者,也有可能变成霸凌者
通常当“社群团体”与“竞争地位”产生矛盾时,霸凌就可能成为一种对待手段。尤其受过伤的被霸凌者,也有可能变成伤害别人的霸凌者。旁观者如果善用力量,能够改变、阻止,甚至预防霸凌事件的再度发生。
另外,通常发生在校园孩子之间的霸凌事件大致有3类:
1.暴力性:踢、推、打人等,也有严重的打架、虐待等暴力行为。
2.语言性:嘲笑、取绰号、骂人、恐吓威胁等。
3.关系性:被排挤、被传谣言等。
根据儿童福利联盟的调查,台湾学童霸凌以“关系霸凌”及“语言霸凌”居多。而“暴力型”霸凌在校园内也愈来愈严重,而且发生的年纪日趋下降,从过去初、高中生比较密集的状况,目前快速往下延伸到小学5年级,且男生多于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