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脂患者是心血管疾病的高危險群,根據國健局最新調查數據顯示,台灣地區高血脂盛行率達20%,等同於成年人中,每5人中就有1人血太油!但健保局降血脂藥物給付放寬規定,拖延4年卻遲不上路,民間團體多次陳情未果,引起中華民國心臟學會抨擊,呼籲政府應提供患者持續,並且及時的治療,讓不該停藥的患者能繼續用藥;尤其針對高危險群患者,應給予更多積極的治療方針。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秘書長、台北振興醫院心臟內科主任醫師殷偉賢指出,國人10大死因中,半數皆與血脂控制有關。臨床發現,心血管相關疾病佔總死亡人數之3成,且心臟病死亡率不降反升,過時的血脂治療準則就是罪魁禍首。
早在2008年時,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等10大醫學會即向健保局提出放寬血脂治療標準之意見,健保局當時回應將尊重醫界建議,如今時隔4年,血脂治療標準依然無法與時俱進。
血脂治療標準落後國際10年
從國際經驗來看,歐美國家多次修正血脂治療目標值,將高危險族群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值(LDL)目標值自160mg/dL逐步下修至100mg/dL,每次調整皆成功降低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現更積極朝向70mg/dL的目標邁進。
反觀台灣,降血脂治療標準落後歐美10年,高危險群有藥吃不到,特別是降血脂藥品給付規定,迄今仍未追上歐美先進國家的標準修正,讓台灣175萬高血脂患者,無法獲得完善治療,更使得國內心血管病相關的死亡率一直無法下降。
殷偉賢強調,現行的健保處方規定中,規定若患者已達到治療標準,得考慮減量至最低有效劑量,甚至必須停藥;諷刺的是,全球的血脂治療指引中,除非發生嚴重副作用,從未有建議患者停藥或減量的版本。但台灣目前的健保規定,卻可能導致患者無法持續治療的窘境發生。
標準應降到100mg/dL以下
尤其是高危險群患者如做過心臟血管繞道手術、發生過心肌梗塞、接受過血管支架,以及糖尿病等患者,根據歐美先進國家的標準LDL超過100mg/dL就應該給藥治療,治療目標是至少要降到100mg/dL以下。
但依照目前的規範,患者要達130mg/dL以上才可以接受治療;一旦達到治療目標,就必須減量至最低有效劑量,甚至要停藥,此規範與國際治療趨勢大相逕庭。
因此建議,健保局規畫治療標準時,不應該只考慮藥物給付成本上的負擔,相對的更應該思考放寬治療標準,對患者與健保的實質效益,方能發揮健保制度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的初衷,希望屆時健保局不要重演承諾跳票戲碼,拖過下一個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