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沟通策略
食品为高度涉及个人与情感的话题,通常与文化、信仰、及个人习惯等密切相关。而食品风险沟通的对象更横跨广泛族群,包括:一般民众、媒体、特定消费族群、食品产业、及其他利益团体等。这些族群会依据其现有知识,放大或缩小特定风险,其中心理、社会、及文化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其接受风险信息的方式。例如:许多人倾向接受来自他们信任来源的风险信息,而不信任不符自身观点的信息,即为所谓的“风险认知缺口(Risk Perception Gap)”。
有鉴于此,欧洲食品信息协会(The European Food Information Council, EUFIC)于2017年出版“如何沟通食品风险?”(How to Communicate Food Risk?)手册,呼吁进行食品风险沟通时,沟通者应该保有适当的敏感度与同理心。以下分享该协会提供的食品风险沟通策略:
1.评估风险状况─纳入风险认知对沟通的影响
进行沟通前必须先搜集关于风险的科学证据,了解它们如何影响人们对风险的感知。首先,应先搜集与确认风险评估的证据,区分清楚危害(Hazard)与风险(Risk)的差别(下图)。需要认清的是,只有危害不足以造成风险,仍须衡量暴露量的高低。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普遍倾向低估自然产生的风险(例如:细菌性食品中毒、食物中的天然毒素等),而高估人为来源的风险(例如:食品添加物、农药、动物用药、及抗生素等),即便这些人为来源须先经过全面的安全评估才能使用。而受到大众高度关注的风险,即使属于低风险,也会不自觉地增强对该风险的危害认知(例如:蔬果中农药残留);反之,受到普通关注的风险(例如:微生物污染的食源性疾病),即使是高风险,也会被认知为低风险。
此外,行为是否具有自愿性也会影响到人们对风险的感知,人们普遍认为他们自愿承担行为的风险(例如:自行开车)会比他们无法控制的非自愿风险还要低(例如:作为乘客)。人们的风险认知也会受其过去类似的记忆所影响,因此若要沟通新的风险,应谨慎避免引用已知的误解或不正确的负面看法。
2.了解接受信息对象
由于风险沟通的对象具个体差异,例如:不同的饮食习惯、社会经济地位等,进行风险沟通前需先了解接受信息的对象,这会影响风险沟通需达到的目标与风险认知程度的差异。例如:若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对象为婴幼儿等较无抵抗能力、易受伤害的族群,媒体与大众的关切程度可能会较高。
3.准备欲沟通的关键信息
当沟通者了解风险状况与确认接收信息对象后,就可以针对此风险准备欲沟通的关键信息,包括:应解决的问题、风险物质是什么、如何避免或减少此风险、如何防止事件再发生、及民众可以从何处获得更多信息等。
4.听取意见、评估、及优化
风险沟通是双向的过程,当信息已经公开传播,随时监控此信息的公众响应,可以为风险沟通提供有效且宝贵的反馈。
5.与关切相同主题的利益关系者合作
食品风险的主要传播者,包括:政府部门、科学家、大众媒体、食品产业、及其他利益团体等,藉由与这些多重管道进行日常且持续的合作,将有助于风险沟通的效果与影响力。
【专家点评】食品安全风险沟通仍不足
主动沟通、完整沟通、透明沟通为三要
近年来民众认为食安问题变多了,食品安全风险变高了,原因是大多数民众对风险的认知来自于突发事件,而这些突发事件又常与“食品诈欺”脱不了关系。被欺骗的感觉并不好受,民众对食品的信任常就是从这些突发的食品事件逐渐消磨殆尽。事实上若将这些食品掺假、诈欺事件所导致的健康风险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所导致的风险相比,其实风险相对较低,但民众普遍无法接受。
再者,食品安全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完善的风险沟通,实际风险分析得到的科学证据及结果,与民众对风险认知的落差无法被弭平。若政府、学术界、产业界未能在适当时机给予合理的解释与说明,更会加剧民众风险认知的偏差。此外,也应该提高民众风险沟通的参与度,在合理的限度下促进沟通透明化,避免只交待片面信息,让民众以为其中隐藏着更多不能说的秘密,造成恶性循环,这些都是产官学界与民众需要共同正视与解决的问题。(全文完)
【ILSI Taiwan 专栏作家: 凌明沛博士】
台湾大学生物环境系统工程所博士,现任台湾海洋大学食品科学系副教授、ILSI Taiwan交流沟通组召集人。曾任中国医药大学健康风险管理学系副教授。研究专长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率风险分析与模拟、重金属毒性及代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