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稽查中!原料区确有疑似报废、过期品
台湾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上月6日该署配合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到大醇公司搜索,于冷冻库查获13箱未标示效期的味噌共39公斤;并于原料区查获报废的4项醋和7项味噌,共311.5公斤,当时已封存。昨日又配合士林地检署二度到大醇公司厘清案情,检调查扣会议纪录等证物,并带回负责人许金春和多名证人侦讯。
此外,台北市卫生局也呼吁,各大餐饮业或食品贩卖业者,若有使用或贩卖“大安工研食品工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21日之同批“乌醋”或“豆瓣味噌”制成之产品,应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回收,并主动通报卫生局清点数量及流向。
对于此次员工爆料,目前大醇公司仅承认有拿部分即期品和包装破损(未逾期)产品再制,此部分并无违法。不过,其放在冷冻库的味噌未标示效期,已违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依法可开罚3万到300万元台币;而将报废的醋和味噌存放在原料区未置于报废区,依法最重可罚2亿元台币。
过期品再制不伤身?大醇公司负责人律师:醋、味噌越陈越香
不过,对于此次事件,大醇公司负责人许金春律师王桂树却对外表示,“‘醋就是要越陈越香、味噌久了会变豆瓣’,这些醋只是外观瓶上脏了,内容物没有坏掉;况且‘中国人生性节俭’,好好的东西若丢掉,简直是暴殄天物,大醇把回收、没问题的醋重制出售,怎么会是诈欺?”
目前全案仍由士林地检署负责侦办,昨日检方共计带回大醇负责人许金春及5名嫌疑人,经连夜侦讯后,负责人许金春以500万台币交保,其余2名张姓、许姓员工以20万交保,而邱姓经理,以及林姓技术员,则依法声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