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药署强调,若查获不符规定者,将要求产品下架回收,并以违反药事法第21条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台币罚锾。另外,依GMP相关规定,所有进厂之原料需逐批抽样检验合格,始得用于生产,若未符合规定,将以违反药事法第57条处新台币3万至15万元台币罚锾。
针对此事件,张国周制药公司今(27)日发出声明表示,对于过往就原料药管理相关法令规范的认知与判断有所疏失,以致“碳酸氢钠原料”未能取得自用原料药许可,谨此致歉;并全力配合卫生主管机关要求,将有影响所制造之产品予以下架。张国周制药强调,他们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成份“碳酸镁”是合格原料,并已通过相关单位查核,对于本次事件造成消费者疑虑,谨此再次致歉!倘消费者仍不放心,可直接至原购买药局进行退换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