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含瘦肉精风暴尚未平息,然而就连猪肉也传出违规使用瘦肉精,行政院12日晚间发布「强化查验肉品之措施」声明,强调除了加强查验市售猪肉是否含瘦肉精,14日起更要求由养猪场提出切结书,证明上市的猪只没有使用瘦肉精,强调要从源头到消费市场替民众层层把关。
行政院发言人杨永明表示,3月初陆续接获民众反映,不只美国牛肉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部分市售猪肉甚至含各国未核准使用、毒性更强的瘦肉精,比如沙酊胺醇,因此行政院长陈冲指示农委会与卫生署,分别扩大检查养猪场、猪肉品及消费市场,12日晚间公布最新检查结果。
农委会部份,自8日起分别至云林县、台南市及屏东县43户养猪场,抽验毛发185件和血液190件,其中屏东县有2户不合格,各验出莱克多巴胺与沙酊胺醇。此外,稽查人员前往新北市、桃园县、新竹县、台中市、彰化县、云林县、台南市、高雄市及屏东县等10处肉品市场抽验293件样品,结果有1件猪肉验出莱克多巴胺与沙酊胺醇。
行政院强调,违法使用瘦肉精的养猪户,可裁罚3万至15万元罚锾,且自3月14日起由养猪场主动提切结书,证明上市猪只没有使用瘦肉精,并由肉品市场公告;对于未提供切结证明者,将由农委会会同地方政府至养猪场进行提前抽验;针对曾有抽查不合格纪录的养猪场,提前3至7天进行毛猪拍卖前抽验。
卫生署则自6日起抽验全台传统市场、超商、大卖场、百货公司、餐厅及肉品零售店等场所的市售猪肉猪肉及加工品,总计抽样87件,目前未如检举般检测到瘦肉精。但行政院声明,一旦查到市售不合格的猪肉产品,除了没入销毁,也将对来源厂商罚锾6万至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