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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存期限大解密!市售包装食品过了赏味期还能吃吗?

(關鍵字: 蜂蜜 , 食品 , 賞味期 , 保存期 , 有效期

“食”在很浪费!根据联合国公布:全球每年扔掉13亿吨食物,占人类粮食种植总量的三分之一,实在惊人!许多人看到家中未开封的食物,只要产品外包装标示已经过了最佳赏味期、有效期,便随手扔掉;甚至未开封的食品如饮料、零食尽管外观、味道、颜色无异样,看起来还好好的,竟然也不敢吃,只好丢进垃圾筒。究竟过了有效日期的食品,还能不能食用?即使没开封食品也因此不能吃了吗?消费者应该如何分辨食物的有效期、赏味期与保存期?

过了有效日期的食品,该丢弃或继续吃?

到底这些过了有效日期的食品,该丢弃或继续吃?还能不能吃?在省思食物去留问题之前,消费者必需先搞懂什么是食品有效期、赏味期与保存期,甚至了解一般进口食品的包装标示意义,才不会白白浪费食物,造成地球资源的浪费、破坏环境,以及浪费宝贵的金钱。

搞懂食品“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赏味期限”

根据台湾食药署“市售包装食品有效日期评估指引”,在食品标示上常见“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赏味期限”:

食品保存期限:定义是:“在特定储存条件下,市售包装食品可保持产品价值的期间,其为时间范围”是从制造日期算起,产品可以保持品质的期间。通常短则6个月,长则2至3年。

食品有效期:是指“在特定储存条件下,市售包装食品可保持产品价值的最终期限,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而有效期限的订定是要确保食品食用时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有效日期内,保证一定是安全可食用的,同时食品的外观、味道、质地和风味,以及符合其营养标示。

赏味期限:保证产品的特定特性在期限前都符合预期。一旦超过期限,可能是代表食品流失新鲜度、风味、香气或营养,但并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后,食品就不安全或变质了,也就是不一定代表该食品不宜食用,必须靠自己的感官(视觉、嗅觉、味觉)来判断食品是否还能食用。

食品过了赏味期还能吃吗?必需正确保存、观察未变质仍可食用

有许多已经过了赏味期的食物,其实只要依照建议保存方式保存,若已开封的食品,可以仔细观察外观、味道、颜色没有出现发霉、腐败、劣变,就还是能继续食用,不用担心。若未开封存放在阴凉环境下的罐头食品,如果罐头盖与瓶身都没有凹陷、变形或生锈,一般仍然可以食用。还有干燥的面条与饼干,只要储存方式正确,在完全干燥环境下,没有发霉、油耗味,即使过了赏味期,仍然还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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