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疗后的疼痛:
癌症病患的心情、求生意志均可能影响其对疼痛的感受,即便在癌症治愈之后,身体已经没有癌细胞,但是仍旧有疼痛的感受。欧洲地区的调查发现,有3成癌症术后患者还是会感到疼痛,国内调查则约54%患者在癌症治疗之后持续感到程度不等的疼痛。
可能的因素包括术后伤口孪缩纤维化、感觉神经受损。举例来说,有软组织恶性肉瘤患者脚部已切掉,仍会感觉到脚很痛,产生类似“幻肢痛”;也有头颈部癌患者已切除病灶,仍旧会感到程度不一的疼痛。然而大部分属于此类癌症治愈后残留的疼痛,都不至于过度严重,而且多可用药物获得良好的改善。 【3大类癌症疼痛】
依据癌症疼痛的发作时间、频率等,可分为以下三类:
1.急性疼痛:
为急性因素所引起,如组织损伤或发炎,常见如开刀伤口或电疗区域发炎、肿瘤切片等疼痛。一般而言,疼痛严重性不致难耐,而且在急性因素解除后即可缓解。
2.慢性疼痛:
指持续6个月以上的疼痛。例如肿瘤原发部位或转移部位的疼痛,包括骨骼转移、内脏转移及其他影响部位所引起的疼痛等。该部位的肿瘤越不受控制,其疼痛程度可能越严重。
3.突发性疼痛:
超过一半以上的癌症病人会发生突发性癌症疼痛,特点是在发生的几分钟内,即达到强烈疼痛高峰,其原因往往是该疼痛部位的肿瘤没有控制良好,持续变大的话,则越有可能受到突发性疼痛的袭击。
【4大类癌症止痛药物】
1.非鸦片类止痛药-乙酰胺酚)和NSAIDs(非类固醇抗发炎药物):
此类药物又称非麻醉性或非鸦片类止痛剂,仅限于轻度疼痛,例如体感性疼痛、骨转移疼痛等,对于内脏疼痛的缓解效果较弱。
2.弱效鸦片类止痛药:
像是Codeine(可待因)、Tramadol等药物,对于轻度的癌症疼痛有缓解之效。
3.强效鸦片类止痛药:
属于WHO癌症疼痛治疗指引第三阶段药物,目前台湾有4种药物可选择,包括Morphine(吗啡)、Hydromorphone、Fentanyl、Oxycodone等。口服药剂型最为常见,另也有针剂、贴片等剂型,方便患者使用。
4.辅助型药物:
可视病人情况与上述用药合并治疗,使癌症疼痛控制更具效果。包括抗忧郁剂、抗痉挛剂、皮质类固醇、双磷酸盐、RANK ligand抗体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