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由于维生素D是脂溶性维生素,因此不能过量,根据卫福部在民国100年公布的「国人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取量-第七版」,18至50岁成人每天为200IU,51岁以上为400IU,孕妇或哺乳者须再多200IU。
一般族群并不需特别接受维生素D缺乏或不足的筛检,但维生素D缺乏或不足的高危险群则应接受筛检,当检测结果为维生素D缺乏或不足时则应给予补充。附带一提的是母乳哺喂的婴儿必须补充维生素D。婴儿一方面要保护不受阳光紫外线的伤害,但是维生素D在母乳中的含量又不高,因此全母乳哺喂可能无法满足婴儿骨骼快速成长之所需。所以美国小儿科医学会建议,全母乳哺喂的婴儿每天应该给予400 IU的维生素D补充。
近几年来,维生素D补充的研究越来越多,也有更多的证据支持在癌症、呼吸道感染、糖尿病及死亡率的降低等,但过犹不及,维生素D的补充应是个人化的考虑,患者可以与医师讨论相关风险益处后再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