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区昨21日晚间雷雨交加,一名60岁妇人张凤兰在中港路人行道停机车时,突然遭受闪电击中,造成全身20%三度灼伤,经紧急送医救治,目前仍须观察72小时,确认是否有心律不整、组织坏死等后遗症。
人行道地砖被炸出10多公分坑洞就可得知闪电的威力强大,虽然患者被送到医院时意识清醒,但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急诊室主任陈维恭表示,妇人的前胸、双手和下半肢有烧灼伤,全身20%面积的皮肤出现三度灼伤,除了补充体液、转烧烫中心救治之外,未来72小时是危险期。
被雷击中的意外常发生在午后的雷阵雨,因雨势又大又急,往往户外工作的人员躲避不及,所以就近选择大树下避雨,若是有打雷的情形,则容易受到雷殛。在雷雨的天气下,应避免在空旷地区活动,若要躲避雷雨,不要躲在大树下;也不要撑伞站立于空旷处;以及应该避免使用大哥大,避免引起如避雷针导雷的效用,而造成皮肤烧灼伤或肾脏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