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區昨21日晚間雷雨交加,一名60歲婦人張鳳蘭在中港路人行道停機車時,突然遭受閃電擊中,造成全身20%三度灼傷,經緊急送醫救治,目前仍須觀察72小時,確認是否有心律不整、組織壞死等後遺症。
人行道地磚被炸出10多公分坑洞就可得知閃電的威力強大,雖然患者被送到醫院時意識清醒,但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主任陳維恭表示,婦人的前胸、雙手和下半肢有燒灼傷,全身20%面積的皮膚出現三度灼傷,除了補充體液、轉燒燙中心救治之外,未來72小時是危險期。
被雷擊中的意外常發生在午後的雷陣雨,因雨勢又大又急,往往戶外工作的人員躲避不及,所以就近選擇大樹下避雨,若是有打雷的情形,則容易受到雷殛。在雷雨的天氣下,應避免在空曠地區活動,若要躲避雷雨,不要躲在大樹下;也不要撐傘站立於空曠處;以及應該避免使用大哥大,避免引起如避雷針導雷的效用,而造成皮膚燒灼傷或腎臟損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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