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公布100年度十大死因,「惡性腫瘤」續居榜首,不過台北市民平均死亡年齡以及癌症死亡年齡,都比全國的數據來得高壽;值得注意的是,青壯年的自殺率是所有年齡層當中最高的,此外,「事故傷害」重新進入死因第10名,更是造成年輕生命折損的主因。
100年台北市民死亡人數為1萬5834人,十大主要死因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75%,排名依序為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肺炎、糖尿病、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敗血症、腎炎及腎病症候群、高血壓性疾病、事故傷害。與前一年相較,事故傷害重返第10名、取代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
北市十大惡性腫瘤死因依序為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女性乳癌、胃癌、攝護腺癌、胰臟癌、口腔癌、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子宮頸癌。增幅較多者為結腸直腸癌、增加5.7%,以及女性乳癌、增4.9%。
統計顯示,45歲以上的台北市民,主要死因前三名都跟疾病有關,分別是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不過整體壽命比其他縣市來得長,平均死亡年齡為74歲,比全國70.6歲多4歲;即使罹患癌症,死亡者平均年齡為69.8歲,也比全國66.3歲高。
雖然自殺連續4年被排除於十大死因,100年僅排第12名,但折損的卻主要是青壯年,自殺死亡人數以25~44歲占37.3%最多,且主要自殺手法是致命性很高的上吊居首。
至於重回第10名死因的事故傷害,100年共造成北市402人死亡,尤其高居15~24歲青年的首要死因,事故傷害也成為十大死因中,殘害年輕生命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