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补充:家事与育儿算是劳动吗?
家事与育儿是劳动的一种,但是一种不会获得报酬的劳动。从这样的性质来看,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无偿工作、无偿劳动或不支薪劳动。同一个人在外以工作的形式料里煮饭的话,有薪资可以领取,相反的,如果是在家中为了家人而料理,则没有薪资可领。
这是为什么呢?这些工作内容并无法区分出何者属于家事、何者不属于家事。在此用两种比喻来说,一是在住家附近的熟食店购买土豆沙拉,带回家装盘端上餐桌,一是在家里自行烹煮土豆沙拉,装盘端上餐桌,两者的味道或有差异,但工作内容是完全相同的。其决定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在外付钱请他人料理,后者是自行购买食材在家料理。
从前的人们会在自家生产、加工与消费各式各样的食物。自从农业社会演进为产业社会与都市社会后,曾几何时的自制自销演变成委外制作与买卖。等到近代化社会成型,市场化更进一步发展,工作区分为“可以贩卖的”与“不可贩卖的”,在众多劳动工作中,无法被市场化的工作就属“家事”。(落合 一九九四)。
上述所提到的要点经过社会上的“家事劳动论争”中而越来越明朗。在日本自1960年代开始,发生了“第二次主妇论争”(别名“家事劳动论争”),大家开始讨论“‘主妇所为之家事’这项劳动明明有益于大众,为何毫无价值产生(难道无法得到金钱上的对价关系吗?)”。(妙木 二○○九)。在欧美各国,以英国为中心,在七○年代人们也曾热中于家事劳动论争,并由意大利发起“家事劳动,请支薪”。
在这里有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将有报酬的工作分配给男性、将没有报酬的工作分配给女性。也就是说,用性别角色分割出“男性在外工作赚钱,女性在家负责家事与育儿”这项分工。就算是烹饪料理这个行业,在外领薪的厨师,男性占绝大多数,而在家庭中为了家人烹饪者则多为女性。
甚至对于将主妇在家为了家人所做的家事与育儿视为理所当然,有个揶揄的说法是,这是份包三餐还包午睡的工作。社会学家仁平典宏曾经这么评论:“送丈夫出门去职场、培育未来社会栋梁的孩子,这些事绝对不是‘无益于社会’。”
那么,若要追究到底为何这些为了家人而做的劳动会得到这么低的评价,问题就在于支付薪酬的雇用劳工强势占据了劳动市场。那些无偿的劳动并不是因为自身毫无价值而不属于雇用劳动。相反地,正是因为不属于雇用劳动而无法显现出价值。也可以说,“劳动的王国是雇用劳工的王国”。我们现在正面临的状况是,正规的雇用劳工更优于无偿劳工这个阶级制度上。
本文出自世茂出版《为母则强,偶尔也要放过自己》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