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4口诀 救人不受罚
张嘉为主任强调,急救最基本的原则是︰Do no further harm (不造成更多伤害)。当在路上遇到路倒行人时,可先评估路倒民众其意识与呼吸,请现场其他人员协助通知119(启动EMS),并确认现场有人是否认识此人或家属、朋友。
若现场确认路倒行人没心跳呼吸时,应立即施行现场心肺复苏术(CPR)及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AED),争取救命机会与时效,若此路倒者是因车祸因素,切记勿任意搬动,以避免造成第二次伤害。而依据台湾卫生福利部为民众提供简易版急救原则:CPR+AED急救4口诀:叫、叫、压(C,compress)、电(Ddefribrillation)
1.叫:叫病人。确认有无反应。
2.叫:求救。向119报案,并听从执勤人员指示,同时找帮手并设法取得AED。
3.压(C):压胸。掌根置放于两乳头联机中央,用力压、快快压(1秒2下)、胸回弹、莫中断。
4.电(D):使用AED,打开电源,贴上贴片,听从AED指示操作后立刻回复CPR。
至于民众因救人会被告吗?医生提醒,在《紧急医疗救护法》中,规定未来公共场合将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同时,为了消除民众疑虑,使民众不会因救人而被告,行政院特别引进“救人不受罚”的精神,规定:救护人员以外的人,使用救护设备、施予急救措施,将适用民法、刑法中紧急避难免责的规定,以提高民众急救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