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患者有福了,健保署於8月1日開始,將修正失智症用藥給付規定,據台灣失智症協會粗估,未來將可造福約3萬2千多名的失智患者,依4種神經系統藥物不同,每月每人將可節省3000~6000元的藥費。
台灣失智症協會政策研究專員洪心平指出,目前對失智症用藥,並沒有辦法恢復受損的大腦細胞,但以神經系統藥物卻可以減輕患者的症狀,延緩疾病進程,增加患者的生活品質。
然而,以往健保對用藥的規定在於,將患者當下就診的神經心理評估(MMSE或CDR智能測驗)與「初次就診」相比,如果較第1次治療大幅減退,健保便停止給付用藥。此規定無疑未考量到失智症為長期逐步退化的疾病,且和「及早就醫治療」的失智症宣導相矛盾,變相的「越早用藥、越早停藥」。
在民間團體努力下,健保署將自102年8月1日開始,修正含donepezil、rivastigmine、galantamine及memantine口服製劑的失智症藥品給付規定:修正為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一定程度,方停用此類藥品。粗估32000名患者原本看診時需自費3000~6000元用藥的失智症患者家庭來說,未來將可由健保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