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發生一起醫師父親疑似精神不濟駕車,導致幼童因未坐在汽車安全座椅,而不幸發生車禍的死亡事件,令人遺憾與不捨。根據調查,一名10公斤的孩童在未坐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的情況下,若車輛以時速40公里前進,一旦不幸發生正面撞擊時,會產生相當於300公斤的衝擊力,遠遠超過我們手臂阻擋能夠承受的力量。此時,孩子只有往前飛出一途,結果非死亡即重傷!
馬偕紀念醫院小兒部主治醫師張龍表示,兒童乘車安全在國外已是被深入研究的課題,許多研究和證據顯示,發生車禍時,兒童使用安全座椅,確實可以保護兒童免於嚴重傷害。根據實驗證明,當10公斤的兒童坐在車內,若車子以時速40公里前進,不幸發生正面撞擊車禍時,兒童因為慣性作用,將會產生相當於300公斤的衝擊力,凸顯兒童在車內需乘座汽車安全座椅的重要性。
美國小兒科醫學會於2011年針對兒童汽車安全座椅作了下列建議:
1. 所有2歲以下的幼童應使用朝後式的安全座椅。
2. 2歲以上的兒童可使用朝前式的安全座椅。
3. 較大年紀的兒童(140公分以下)應使用成長型兒童安全座椅(配合汽車安全帶)。
4. 更大的孩子可以直接使用安全帶時,以三點式安全帶(Lap-and-shoulder seat beat)為優先。
5. 13歲以下的孩子應坐在後座,因為前座的安全氣囊也是孩子交通意外的殺手之一。
僅管絕大部分的家長都知道,汽車安全座椅對孩子乘車安全有所保障,但真正落實的並不多,追究原因不外乎是孩子不願意配合、車內空間不夠,但張龍醫師提醒家長,主要的關鍵還是在於照顧者或陪同者的態度。為培養孩子的良好習慣,父母應以身作則,繫妥安全帶,並且為孩子準備安全且舒適的座椅,車子在行駛時,若孩子不願意配合而大吵大鬧,可以先將車子停下來,但絕對不可妥協;當然也要好好稱讚坐在安全座椅的孩子。若較長的乘車時間,則可以給孩子一些玩具避免無聊,也可聽兒歌或有聲故事書。路途中也要下車做適度的休息,讓孩子可以有活動空間。
自去年8月起宣導後座要繫安全帶政策起,下個月初即將屆滿宣導期,自2月1日小客車乘車上路後座乘客若沒有繫安全帶,駕駛人將被處新台幣1500元的罰鍰,且自8月1日起,4歲至12歲的兒童乘坐後座未依規定使用安全帶或安全座椅,也將對駕駛人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