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5月下旬查獲立光農工股份公司,以較便宜的工業原料調製成洋菜粉、愛玉粉,賣給統一以及愛之味等大廠,進一步查訪下游銷售對象,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經查實際使用過立光原料的業者共89家,有疑慮產品就自主下架停售,原物料則銷毀或停用。
立光農工涉嫌以查驗登記許可食品添加物包裝品及證書文件,販售工業用「乙烯二胺四醋酸二鈉(EDTA-Na2)」,並在食品原料摻入該工業原料,原料擴及洋菜粉、愛玉粉、蒟蒻粉、果凍粉,全台縣市同步清查,已知有家89業者曾進貨。
食藥局指出,目前已揭露立光農工販售的是違法添加物,呼籲曾進貨的食品業者,應立即將產品下架回收,若不改善而繼續使用,可處6~600萬元罰鍰;未下架回收者,可處3~15萬元罰鍰。
根據食藥局的檢驗,此為法添加物檢驗結果符合食品級規格,對健康無危害,不過立光農工自行變造為食品級添加物,涉及攙偽或假冒,可處6~600萬罰鍰,也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將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