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處理含「順丁烯二酸」的食品安全事件,衛生署宣布6月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切結安全證明給販售業者,官員指出,粉類原料出問題,不僅是以粉為主原料的產品被波及,比如雞排業者要裹粉來炸,或是菜要勾芡,業者都應再次檢視這些粉的來源,如此一來,幾乎各類食品業者都涵蓋在內。
問題澱粉的涵蓋範圍愈來愈廣,除了粉圓、肉圓、黑輪等澱粉製品,這兩天就連肉羹、花生湯圓等都被掃到,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潘志寬表示,這次事件是原料出問題,專案啟動之後,業者必須切結使用的原料是安全的,不能再以「我不知情」撇清責任。
這次風波最先被檢出的產品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衛署的專案也明確點名這類食品,對其原料必須切結安全證明,不過潘志寬強調,並非只有這8類食品業者才需要,這些只是舉例,衛署宣布的是所有澱粉類原料,因此不用擔心還有未爆彈。
然而仔細探究,市面上有使用粉類的產品其實非常多,包括任何有裹粉去炸的食品,甚至是勾芡用的粉,潘志寬表示,粉類原料的製程往往多次混合,這個過程中是否被加入了有問題的粉,業者這次務必要把關原料的安全性,他更直言:「如果不清楚,就不該用。」
未來販售的下游業者若未出具安全證明,限期改善仍不合格者,一律要求產品下架並進行檢驗,證實安全後才能重新販售;若未附證明且檢驗不合格者,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6至600萬元;若安全證明被發現是造假,提供假證明的業者還有偽造文書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