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事件連環爆,且食品界模範生「義美」也驚傳小泡芙產品使用過期原料,長期食用對人體健康危害甚鉅。消保團體認為,近年來「黑心食品」的問題一波接一波,對業者罰鍰太低,對消費者的補償機制依舊空轉,都是造成業者肆無忌憚、大賺黑心錢的主要原因,呼籲政府儘速通過「消費者保護基金草案」,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補償機制空轉 業者大賺黑心錢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針對不肖廠商,政府相關部門目前僅是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業者開罰3至15萬,縱使情節重大者可開罰600萬元,但消費者的補償機制仍然空轉,業者損失輕微又不必面對消費者的求償,大賺黑心錢。
自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爆發之際,消基會已代表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業者追討不當利得,希望用於補償消費者。不過,訴訟過程中,業者卻以消費者無法拿出有利佐證證明有毒產品對健康的確實傷害,且不能證明損害和業者產品間的因果關係,因而拒絕賠償。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團體訴訟的求償之路因處處碰壁,導致業者有恃無恐,除了退貨之外,依然可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大賺黑心錢,甚至「裝傻」表示不知如何賠償。消基會認為,業者從帳面的銷售金額觀察,就能輕易推算出健康損害的賠償金額。
消基會:儘速建立「消費者保護基金」制度
從「三聚氰胺」、「塑化劑」到「毒澱粉」,國內黑心食品事件一再爆發,消基會表示政府的冷漠和延宕建立法制,導致業者盡獲其利、消費者盡得其害,雖然於2011年研擬「消費者保護基金草案」,希望將「消費者保護基金」制度列入《消費者保護法》中、確立法源,藉以警惕不良廠商、防止犯罪。
但對於成立「消費者保護基金」制度,政府不但不支持,反而在《消保法》修正案增列「消保團體發表檢驗結果後,應公布檢驗相關資訊並通知相關企業,如發表檢驗結果有誤,應更正澄清,並負相關民、刑事責任」的條款,藉以箝制消保團體,讓消基會質疑「如何能收嚇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