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5/22 上午 10:20:08

過期原料製泡芙 義美罰15萬元

──【泡芙風波】專題

(關鍵字: 食品衛生管理法 , 桃園縣衛生局 , 義美 , 泡芙 , 過期原料

義美食品公司使用過期原料生產小泡芙,桃園縣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涉案小泡芙全系列產品下架回收並沒入銷毀,並依第33條裁處15萬元罰鍰。

義美食品公司使用過期原料生產小泡芙,桃園縣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從重裁處15萬元罰鍰,目前義美已經通知全台量販、超商等通路下架回收。 (攝影/張雅雯)
義美食品公司使用過期原料生產小泡芙,桃園縣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從重裁處15萬元罰鍰,目前義美已經通知全台量販、超商等通路下架回收。 (攝影/張雅雯)

義美食品聲明,這起食品安全事件是龍潭廠主管認知錯誤,以為去年進口的植物性蛋白原料,冷藏在攝氏2-5℃冷藏庫內,品質無虞才用來生產,除了向消費者致歉,也懲處相關員工及主管。

這批逾有效日期的大豆分離蛋白原料,是去年7至8月間用於生產泡芙系列產品,目前義美已經通知全台量販、超商等通路下架回收,並且即起接受至今年7、8月到期的產品可退換貨。

桃園縣衛生局表示,由於義美食品龍潭廠自100年5月起就使用逾期原料製造泡芙,已抽驗泡芙系列產品,如檢驗結果有致危害人體健康,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4條移送地檢署法辦,目前先依違反第11條規定,以第33條從重裁處15萬元罰鍰,並責成義美食品回收泡芙產品及做好內部製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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