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颚骨坏死风险药记3原则
原则1:注意不良反应
治疗骨质疏松症的双磷酸盐类药品,引起颚骨坏死的病例仅占少数,若长期使用且持续出现不适症状,例如感觉口腔牙龈疼痛、肿胀、化脓、唇或颜面麻木感、牙齿松动或脱落、齿槽骨暴露、牙齿伤口无法愈合等症状,可能就有颚骨坏死的风险,要立即回诊。
原则2:主动告知病史及用药史
有骨质疏松症病史的妇女应定期回诊,与处方医生充分沟通,了解可能的用药风险;如有需要进行拔牙、植牙等侵入性之相关手术,或是嘴巴或牙齿有任何问题,应主动告知处方医生,以评估是否需调整相关治疗计划。
定期至牙科检查时,或是进行拔牙、牙周侵入性手术前,亦须主动告知牙医生相关用药史及病史,例如是否正使用双磷酸盐类药品、denosumab或类固醇等药品,以评估牙科处置的安全性,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
原则3:用药期间随时注意口腔健康
正在使用双磷酸盐类药品的病人,需定期接受牙科检查及清除牙结石等口腔照护工作,平时注意口腔清洁,养成良好口腔卫生习惯。每天检查口腔牙龈,若出现牙龈疼痛、肿胀、化脓、唇或颜面麻木感、牙齿松动或脱落、齿槽骨暴露、牙齿伤口无法愈合等症状,应告知处方医生或牙医生。
药害救济基金会再次提醒您,双磷酸盐类药品造成颚骨坏死虽属少数案例,但仍不可忽视。建议民众应定期做牙科检查,用药期间留意不适症状及口腔健康;做侵入性牙科治疗时,与处方医生及牙医生充分沟通,减少颚骨坏死发生机率,确保用药安全。
注:每6个月皮下注射一次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的单株抗体药品denosumab,也可能会有罕见但严重的颚骨坏死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邱千慈(2015)。骨质疏松症的药品治疗。台大医院健康电子报。取自www.epaper.ntuh.gov.tw/health/201508/project_3.html。
2.台湾骨质疏松症学会(2019)。2019台湾成人骨质疏松症防治之共识及指引。
3.台湾卫生福利部“国健署”(2013)。骨质疏松症临床治疗指引。
4.台湾卫生福利部“国健署”(2016)。含双磷酸盐类成分药品之“病人用药安全指引”。
5.台湾行政院卫生署(2008)。双磷酸盐(Bisphosphonate)药品可能引起颚骨坏死。药品食品安全周报,1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