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抽檢市售早餐連鎖店,驗出愛弘速食連鎖店「迷點漢堡肉丸」瘦肉精(萊克多巴胺)0.4ppb,違反規定。經追查來源,發現問題肉品係來自樹森公司旗下子公司「立芳食品」所製造,雲林縣政府衛生局4日上午特前往斗六市工廠稽查,證實該批問題原料肉136公斤,已製成260公斤漢堡肉,銷售給北台灣早餐連鎖店,其中119公斤待銷毀,預估2820份漢堡肉已下肚。
雲林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吳英郎科長表示,由於目前牛肉品項的牛肌肉可開放瘦肉精10ppb,但牛內臟及豬肉類仍不得檢出,否則將會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處6萬至600萬元不等罰款。
調查發現,樹森公司在今年3月31日從美國代理進口肉品,總計2萬3000公斤,7月間陸續轉給雲林斗六「立芳食品」136公斤做為原料肉,之後製成260公斤漢堡肉,在8月29日將原料肉,販售給上游經銷商「華達士食品行」(120公斤漢堡肉),以及「愛弘速食連鎖店」(140公斤漢堡肉)等2家。其中「華達士食品行」被衛生單位抽驗出漢堡肉含綠黴素禁藥。
除了斗六市「立芳食品」原料肉外,樹森公司其餘美國肉品,目前正由衛生署稽查流向中。據指出,1份漢堡肉丸重量50公克,1公斤可製作20份早餐漢堡肉,這次「立芳食品」260公斤漢堡肉,預估可製作2820份漢堡。
調查指出,華達士食品行的漢堡肉提供大台北8家早餐店,包括新北市板橋區信義路美而美早餐店等。至於其上游廠商東穎公司,分別向北市香里公司及嘉義市凰丞商號購買肉品,該批肉品總計72公斤已售光。
至於愛弘速食連鎖店,本身為早餐店亦為肉品供應商,供貨遍及基隆、大台北及桃園等地的17家早餐店,包括愛弘旗下4家連鎖店,及北市西園路上吉仕堡連鎖早餐店、基隆3家東方美連鎖店。2家不合格業者已銷售260公斤的漢堡肉品,估計已有2820多個有藥物殘留的漢堡遭民眾吃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