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始终是医、病双方争论不休的议题,最近因为台湾卫福部强力游说要通过《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让医疗纠纷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民众在就医时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弱势,医生也害怕被告,为了创造医病双赢的局面,《医纠法》应运而生。
比法律,台湾不算苛刻
医生担刑责,德、法皆如此
“医疗行为到底能不能除罪化?”在医、病、法界争论已久,医界期待透过《医纠法》立法,附带通过“医疗行为合理化”的修法。法界则希望,透过《医纠法》立法,把医疗纠纷的调解、补偿、除错制度建立起来,减轻医生在刑事上的责任,来换取医生愿意说出事件真相,当作未来改善所用。
台湾卫福部与医界多次提出修法,对医疗行为限缩刑事责任。2012年7月,法务部举办“医疗行为刑责之探讨”公听会上,台湾卫福部强力主张,不应以刑事论处医生在医疗现场当下的判断。但当天会场上法务部及法界人士则强调,不应轻易破坏既有的《刑法》架构,若对特定行业,以特别法来减轻过失责任,公平性恐有疑义,倾向另外建立处理医疗纠纷的救济机制。
舆论经常出现“台湾医生犯罪率世界第一”、“台湾医生因为医纠赔偿很多钱”、“全世界只有台湾用《刑法》对待医生”、“很多医生因为医纠而坐牢”类似说法,许多民众也信以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