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即将进入流感盛行期,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布,将自10月1日起实施公费流感疫苗接种,除了原适用对象之外,今年更将扩大适用范围,放宽高风险慢性病患年龄限制至50岁以上,且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首度将孕妇纳入。
公费流感疫苗之适用对象
台湾疾管署整备组组长杨靖慧表示,今年共采购309.5万剂公费流感疫苗,优先接种对象包括65岁以上老人、安养养护机构对象、罕见疾病/重大伤病患者、6个月大以上之学龄前幼儿、今年度注册之小学孩子、医事防疫人员、禽畜及动物防疫人员。
特别的是,由于流感病毒的传染力强,不能与一般感冒等同视之,因此台湾疾管署在今年放宽公费流感疫苗的接种对象,增加50至64岁高风险慢性病患和孕妇。
“高风险慢性病患”需经医生审视病历、治疗记录或病况,符合曾因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血管疾病(不含单纯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肾脏疾病、感染HIV就诊或住院者。
怀孕妇女则需持台湾“国健署”编印之“孕妇健康手册”作为公费疫苗接种资格之认定方式,以接种率5%推估,目前台湾20万孕妇中,约有1至2万名孕妇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