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公布虐牛证据,指称台南市公立善化肉品市场、新北市民营福伯屠宰场,有业者将牛只强灌水、鼻梁绑铁圈等违法事证。农委会畜牧处26日召开记者会,确认业者明显违法,将依照动物保护法30条,以及畜牧法39条,针对业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若不改善,将连续开罚,不排除停止屠宰场相关业务,直到改善为止。
农委会畜牧处许桂森处长指出,依照现行「屠宰场作业准则规范」,只要屠宰牛只强行灌水,就是违背畜牧法与动物保护法相关规范。另对于台湾动物社会研究针对农委会官员涉嫌渎职一事,将静待司法处理,不愿评论。
事实上,为强化屠宰卫生检查,及人道管理作业,农委会于屠宰场内,派驻屠宰卫生检查兽医师,进行屠前及屠后检查,牛只屠宰卫生检查头数,自89年的127头,逐年增加至101年的30,831头,目前营运中牛只屠宰场计有14场,就是希望有效管理屠宰业务。
许桂森处长强调,对此次动保团体举发2处屠宰场对牛只进行灌水、铁丝穿鼻及踹打的违法情事,因动保团体提出清楚的影像,农委会已要求权责单位,及县市主管机关,就违法情事进行确认后依法裁罚,对业者可依畜牧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可停止其屠宰作业。
另对于行为人亦可依动物保护法规定,处以新台币1万5千元以上7万5千元以下之罚锾。为杜绝此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农委会将针对屠宰场管理,研拟强化措施,务使屠检人员之常态性管理,及动物保护检查员之不定期稽查发挥最大效能,并督使肉品市场,及屠宰场强化自主管理,以落实屠宰场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