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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嬰幼兒也可檢查聽力和視力?!你該知道的小兒神經電生理檢查

(關鍵字: 發展遲緩 , 視力 , 聽力 , 楊明道 , 神經電生理檢查

許多父母可能會擔心他們的孩子在聽力或視力方面有問題,但常見的聽力和視力檢查方法,通常只適用於三歲以上的兒童。那麼,對於年齡在三歲以下的幼兒,該怎麼辦呢?

嬰幼兒的發展主要分四大方向

幼兒的發展可以分為四個方面:粗大動作、細小動作、語言和社交生活能力(包括認知能力)。如果一個幼兒在其中任何一個方面的發展無法達到同齡兒童應該具備的技能,那麼他就可能會被診斷為發展遲緩。早期療育,即在六歲或小學入學前,利用幼兒的神經發展黃金期,對發展遲緩的問題進行介入,以提早改善其能力。

嬰幼兒發展遲緩可能由多種原因引起,如懷孕期神經損傷、先天神經系統畸型、染色體或基因異常、生產過程損傷、後天腦部外傷/感染等。專業評估包括詳細的病史詢問、身體理學、神經學檢查、嬰幼兒發展評估等;若有異常之處,則會進一步檢查,如腦部超音波、腦部核磁共振、腦電波圖等。

以下針對家長較陌生的小兒神經電生理檢查介紹:

腦幹聽覺誘發電位檢查(BAEP)

它是用於檢查嬰兒聽覺問題的一種方法。台灣已經實施全面的新生兒聽力篩檢,但是仍有少數兒童是遲發性或後天性聽損。當兒童有語言發展遲緩、聽不懂父母口語、構音異常等情形時,小兒神經科醫師會安排BAEP檢查。施測方式亞東小兒神經電生理檢查室從最大90分貝開始給予聲音刺激,每隔10分貝降低,直至最小30分貝。檢測不需要嬰幼兒動作反應有無聽見,可在睡眠中進行,若需要可給予輕微口服鎮定劑,此檢查能釐清聽覺障礙程度。

台灣已經實施全面的新生兒聽力篩檢,但是仍有少數兒童是遲發性或後天性聽損。當兒童有語言發展遲緩、聽不懂父母口語、構音異常等情形時,小兒神經科醫師會安排BAEP檢查。
台灣已經實施全面的新生兒聽力篩檢,但是仍有少數兒童是遲發性或後天性聽損。當兒童有語言發展遲緩、聽不懂父母口語、構音異常等情形時,小兒神經科醫師會安排BAEP檢查。

視覺誘發電位檢查(VEP)

此為一種評估嬰幼兒視覺功能的檢查方法,無需嬰幼兒配合動作反應。檢查過程中,嬰幼兒會戴上蛙鏡,蛙鏡上會有閃光刺激,然後測試器會在大腦視覺區接收腦電波訊號,如同BAEP,若需要可給予輕微口服鎮定劑。需要注意的是,VEP無法測得嬰幼兒的視力度數,只能推估嬰幼兒是否看得見或看不見。對於高風險族群的兒童如早產兒、創傷性腦傷、腦炎等,VEP也是一個評估嬰幼兒視覺功能並進行追蹤的有用工具。

體感誘發電位(SSEP)、神經傳導速度(NCV)、肌電圖檢查(EMG)

一個動作的完成過程從大腦皮質動作區發出命令開始,經過大腦深層組織,傳至脊髓、周邊神經、肌肉,最後完成動作。如果嬰幼兒、兒童動作發展遲緩,上述動作傳遞路徑任何一個位置出現病變,便可影響動作的執行。因此,針對動作發展遲緩的寶寶,初步的小兒神經科醫師會進行神經理學檢查,如膝反射,區分上運動神經元或是下運動神經元病變,然後再進行適當的進一步小兒神經電生理檢查,包括體感誘發電位、神經傳導速度、肌電圖檢查等。

這些檢查都是評估動作相關神經功能的主要工具,可透過微量安全的電流刺激評估神經傳導路徑的完整性。其中肌電圖檢查是比較不舒服的檢查,需以像針灸細的探針刺入兒童肌肉中,記錄肌肉本身產生的電氣活動。然而在技術員和家長適度給予兒童約束下,大多能安全、順利完成。

結論

發展遲緩兒童不是給予復健療育即可,正確診斷才能給予正確的治療、製訂正確的療育計劃。建議發展遲緩兒童首次評估時應至少應看過小兒神經科醫師一次,以釐清有無病因可解釋其發展遲緩,特別是可以治療的疾病;此外,倘若接受復健療育半年一年,效果不佳、甚至退步,或是出現其他症狀,也是至小兒神經科門診諮詢的時機。上述介紹的小兒神經電生理檢查經小兒神經醫師評估符合適應症時,皆為健保給付,家長無須擔心經濟負擔。即時安排小兒神經電生理檢查,可以幫助正確診斷發展遲緩兒童之病因,才能有後續妥善正確治療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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