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GOMY购卖网」将售价17万元的重型机车,错误标价为1.6万元,使该拍卖品项于44小时内涌进近9千笔订单,让业者紧急于昨16日关闭网站并退费取消订单,引发消费者不满。对此,消基会表示,业者若于消费者付款后两天撤回订单,应赔偿转帐等手续费用,若因此失去其他更好的购买机会,也可依《民法》请求损害赔偿。
「GOMY购卖网」成立于2000年,目前累积超过43万人次会员,业者于9月14日上架一款售价17万元的三阳机车RV 250 EVO双灯版全新机车,因误将「活动特卖价」标示为1.6万元,引发网友「好康逗相报」,疯狂下单达9千笔。
网站业者网元国际直到16日上午才发现异常,与三阳机车供应商确认为价格误植后,紧急关闭网站,并于同日下午3时30分在网站发紧急声明,会取消未付费订单,并针对已付款顾客进行退费,此举引发消费者反弹。
对于网路购物业者层出不穷的标错价事件,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苏锦霞表示,依据「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之相关规定,一旦消费者付费即代表买卖契约成立,业者应履行契约;若消费者尚未付费,网购业者在标错价2天内可以据此规定取消订单;即使超过2天,业者仍可依《民法》第88条的错误意思表示撤销订单。
业者拥有依法取消订单的权利,那消费者的权益又该怎么办?苏锦霞指出,如果消费者已经付费却被取消订单,同样可依《民法》第88条规定,对付费所衍生的转帐、退费等手续费用,以及举证可能因此错失其他不错的购买机会,对业者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如果业者假借「标错价」,行「行销手段」之实,并藉此获取消费者个人资料,消基会表示,消费者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检举,以利于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