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仔魚使用禁藥情形嚴重!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最新「市售食品動物用藥監測」結果,5月份全台共抽驗67件市售水產品,有9件檢出不得使用的禁藥,其中高達8件違規品都是午仔魚,共被檢出3種不同禁藥。
依照「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貝類不得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魚類不得檢出還原型孔雀綠、磺胺劑類用藥,結果這次有1件九孔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3件午仔魚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另有5件午仔魚含有1~2種磺胺劑類用藥,有1件從台北市抽驗的午仔魚,磺胺劑類Sulfamethoxazole超標93.8倍之多。
食藥局說明,硝基呋喃類藥物為廣效性抗菌劑,由於有致癌性及致基因突變性的風險,歐盟及美國等國家皆已公告禁止使用於產食動物,我國也從民國93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動物使用硝基呋喃類藥品,因此水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動物用藥代謝物「不得檢出」。
還原型孔雀綠使孔雀綠的代謝物,被違法使用於養殖水產動物,目的是為了防止水產動物受到寄生蟲、真菌和原蟲的感染,但依據實驗動物研究結果顯示,孔雀綠會毒害實驗動物的肝臟、引致貧血和甲狀腺異常以及使實驗鼠的肝臟引發腫瘤等,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均禁止使用孔雀綠於供人食用的養殖水產動物,我國也規定水產品中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不得檢出」。
磺胺劑類用藥包括Sulfamethoxazole、Sulfathiazole、Sulfaquinoxaline,對革蘭陽性菌及陰性菌具有抗菌作用,雖可用來治療雞、鴨、豬、牛的細菌性感染,但均非水產動物用藥,因此水產品殘留規定為「不得檢出」。
食藥局表示,已通知轄區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違規漁貨供應來源、殘留原因及養殖環境是否遭汙染,同時為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認明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