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病歷中文化」,退休醫師高克培自本月3日從台大醫院啟程,展開將近1010公里的鐵馬單騎環島之旅,並於今17日早上抵達最終目的地衛生署。旅程中,他感嘆許多人仍深信「中醫用中文,西醫當然用英文」,竟然完全不瞭解全世界只有台灣如此。
「病歷中文化推動聯盟」發起人高克培舉例,自己在墾丁的環島旅途中,看到了每個動作需密切合作的消防演習,想到如果演習中的發號司令,是以演習者不熟悉的「英文」發號施令,那該如何完成「無縫接軌」的推演呢?同樣需要密切配合的醫病關係,溝通和病歷也應使用相同語言,不應讓民眾「有看沒有懂」,影響「知」的權益。
高克培指出,現在大多數50歲以下的醫師都會中文打字輸入,衛生署應儘速將「病歷中文化」納入醫院評鑑基準,尤其各大醫學中心和教學醫院,擁有熟悉電腦和中文輸入法的年輕實習或住院醫師,應優先適用。
至於沒有實習或住院醫師的地區、區域醫院,目前患者的病歷幾乎都是由有照或沒照的專科護理師、資深護理師,甚至是由法規不容許的「醫師助理」或「病歷記錄輔助員」紀錄,建議仿照美國制度,給予訓練並合法化,由醫師口述、錄音,助理一字不漏撰寫完畢後,給醫師核對簽章,確保病歷資料無誤。
高克培表示,病歷不是只給醫師看的「天書」!美國在上世紀初醫療改革時,即已明訂「官方語言」是病歷書寫唯一的合法文字;在英國,一般人可以透過上網看到自己的病歷,明確了解自己的病況、醫師處置,若有任何問題,也可以和醫師討論、調整、修正。這是病患的基本人權,也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一直捍衛的醫學倫理和病患基本權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病歷攸關全球消費者重要的8大權利之首,消費者擁有「知」的權利;更是憲法第22條:「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因此,醫師和衛生署應尊重消費者為了醫療品質、資訊透明等權利,盡快落實「病歷中文化」相關配套措施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