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师纳入劳基法议题,卫生署今9日发新闻稿表明立场,认为唯有诊所的受雇医师,因工时较易厘清,可研议优先纳入劳基法,不过台湾医疗劳动正义与病人安全促进联盟(医劳盟)批评,卫署只是抛假议题来敷衍,强调争取劳基法关注的是职灾等基本保障,质疑卫署只针对工时做文章。
卫署在新闻稿指出,支持医师的工作权益应受到保障,但纳入劳基法涉及病人就医权益、医师人力政策、与医师训练、医学教育等问题,必须审慎研议,目前认为习医学生,可优先考虑适用劳基法中有关技术生的规定;诊所受雇医师,因工时较易厘清,也可研议优先纳入劳基法。
不过对于住院医师,卫署认为纳入劳基法将涉及工时计算、值班人力与专科医师训练要求等问题,恐怕导致医院无力负担增加的人事成本,做出关病床的决定,恐怕影响病患就医权益,这部分还需要研议。至于主治医师,对于病患有全权照顾责任,且工作具有自主性、不定性、紧急性及多样性,工时难以厘清确定,更不适宜纳入劳基法。
医劳盟召集人钱建文医师表示,诊所医师可纳劳基法是假议题,因为诊所医师多半是合夥关系或自行执业,「自己就是雇主、本来就没有劳基法问题」,这个说法只是敷衍,根本无助于解决多数医院受雇医师的血汗情形。
钱建文医师表示,卫署定调工时为医师是否纳入劳基法的主要考量,然而医劳盟提出的诉求中,并不坚持工时要比照劳基法,而是希望在劳基法的权利义务保障下,医师的职灾可获得保障,不像现在因为只有劳保,雇主在职灾发生时责任过轻,当然无视医师的过劳问题。
钱建文医师强调,过劳的医师不只牺牲自己、也将危及病人安全,希望卫署正视问题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