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4/18 下午 06:46:26

勞動工時訂契約 衛署:針對住院醫師

(關鍵字: 住院醫師 , 定型化契約 , 勞基法 , 職災

避免成為血汗醫院下的犧牲品,醫師團體以及醫學生要求「醫師」也應納入勞基法,不過衛生署表示不妥,但認同應給醫師符合勞基法精神的工時條件,預計年底前修訂教學醫院評鑑標準與草擬定型化契約,不過這項措施僅針對還在受訓的住院醫師,人數眾多的主治醫師不列入。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年底前修訂教學醫院評鑑標準與草擬定型化契約,保障住院醫師的勞動條件,不過人數眾多的主治醫師則不列入。(攝影/張雅雯)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年底前修訂教學醫院評鑑標準與草擬定型化契約,保障住院醫師的勞動條件,不過人數眾多的主治醫師則不列入。(攝影/張雅雯)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醫療具特殊性,因此醫師的收入遠高於一般勞工,高薪資是建立在專業性以及付出長時間的勞力;而且主治醫師對病患需全權負責,不是下班後的對併發症就可置之不理;主治醫師可自主決定門診量,上班時間也不固定。綜合這些因素,要讓醫師比照勞基法的工時條件有困難。

不過石崇良表示,衛署很願意從住院醫師先著手規範工時,但並非納入勞基法來考量,因為法律名稱只有受雇醫師,無法區分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此外,勞基法限定的總工時為4周168小時,住院醫師白天上班、晚上輪值班,若比照這個工時條件,上班7天就達到這個時數,一方面醫院必須增加4倍人手,另一方面住院醫師勢必得延長受訓年限,才能完成合理的訓練量,衝擊非同小可。

基於唯有教學醫院才有住院醫師,衛署擬朝向修訂教學醫院評鑑標準與草擬定型化契約方式,來保障住院醫師的勞動條件,依照目前的教學醫院評鑑基準,住院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5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連續值班。

在職災權益的部分,石崇良表示已發公文給各醫院,要求必須替醫師投保勞保,未來也會針對這點加強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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