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公布市售染髮劑抽驗結果,15件產品中就有8件不合格,部分產品是標示與實際檢出成分不符,更誇張的是「義大利莎波LK樂開持久染髮霜7/7」以及「伊采染髮膏綠色原色0-33」,竟然查無合格的許可證,甚至許可證已註銷還在賣,非常惡劣。
北市衛生局去年底至今年初,對造型髮廊、美髮材料行等抽驗市售染髮劑,食藥處處長陳立奇表示,嘉義市美宙企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義大利莎波LK樂開持久染髮霜7/7」,標示上竟然有7個許可證字號,不僅有違常理、也查無合格的許可證;台北市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伊采染髮膏綠色原色0-33」,許可證字號有效日只到民國97年3月4日,目前已經註銷。
這些未經許可擅自輸入或製造的含藥化妝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有6件染髮劑的成分配方與原本核准的不同,包括紘全企業有限公司「立美特NO PPD高亮彩染髮霜」、和路貿易有限公司「威卡羅染髮膏10.0號」、麗媛企業有限公司「丹寇麗天使染髮膏3/66」、百陸達股份有限公司「DARIYA芭露蒂魔髮染劑/自然褐」、台灣歌薇股份有限公司「歌薇平衡護髮染髮霜/淺金銀咖啡色」、髮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彩靈染髮霜7YG號」。
陳立奇處長表示,雖然這些染髮劑更改的配方,也是染髮劑合法成分,然而依法仍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違者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8條,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