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局為了因應流感疫情的防疫需求,去年12月1日起曾宣布,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2類對象,此擴大適用方案將在3月底結束。
一般規定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符合「流感併發症」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重大傷病或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過度肥胖的類流感患者,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認可的類流感群聚事件,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H5N1流感「疑似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
疾管局指出,擴大克流感等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是為了應變流感高峰期的用藥需求,不需經過快篩即可由醫師處方公費藥劑,當時藥劑佈點也擴增,不過基於流感疫情已進入尾聲,將依照原定計畫,下個月起回歸常態給藥規定。

流感高峰期 疾管局擴大用藥至明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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