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婉被封殺後,社交平台上一片叫好之聲。而我,不幸又淪為了唱反調的異類。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叫「溫婉」的女孩,她在抖音裡跳Gucci Gucci Prada Prada的舞,粉絲人數成長300萬,影片點閱量更是達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千萬級。然而她剛上熱門話題沒多久,其抖音帳號就被查封了,就像是曇花一現的流星,紅得快涼得也快。
那麼問題來了,溫婉為什麼會被封殺?有人說,很簡單呀,網友們都「爆料」了︱溫婉原名許靜婉,多次整容,17歲輟學泡夜店,私生活混亂,談了N個有錢的男朋友,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可是,網路上的消息真假難辨,憑藉道聽塗說和隻言片語就去蓋棺定論,真的合適嗎?
退一步說,就算溫婉真的如爆料所稱的那麼「不堪」,我們也沒有資格用輿論去抹殺一個人。英劇《黑鏡》裡最讓我背脊發涼的一集是「全網公敵」,講的是每天在推特上被標籤『去死』最多的人將成為「全網公敵」,24小時內會被高科技的殺人蜂螫死。
輿論可以殺人?不一定,但一定可以誅心。當然,作為一個不知名的KOL(意見領袖),我必須澄清一件事情—無論怎麼為溫婉發聲,但輟學、去夜店成癮、被包養都是西門君所不齒的。
只是,我們有沒有想過,是她心甘情願在抖音上曝光這一切的嗎?就我看到的而言,她也不過就是在影片裡經常擺出跳舞的樣子,僅此而已。很簡單的道理,我在網路上展現出的形象,憑什麼要被我不那麼美好的私生活所牽累?
誠如王爾德所言:「每個聖人都有不可告人的過去,每個罪人都有純潔無瑕的未來。」當年轟動一時的「豔照門」事件,幾乎為陳冠希的演藝之路判了死刑。可為什麼那個曝光照片的人就可以免受制裁了呢?究其原因,人的內心都是獵奇的,只要我看到我想看的,罵我該罵的,其他的,管它作啥!
回到「溫婉被封殺」事件,幾乎沒有人覺得侵犯他人隱私權和名譽權的爆料者應該受到懲罰。不奇怪,我們把所有的力氣都用在了罵溫婉上。我問一個轉發〈溫婉的抖音,封得好〉一文的朋友:「你真的認識溫婉嗎?」她的回答令我記憶猶新:「不認識。可是我看這篇文章抨擊得有道理,就轉了,怎麼了?」我無言以對。
知乎上關於「溫婉該不該被封殺」的討論裡,我看到這麼一個觀點:「溫婉錯就錯在17歲這個該讀書的年紀去夜店跳舞。」有沒有道理?當然有。
只是,如果我們以此類推的話—18歲到21歲要讀大學不應該去夜店跳舞,22歲到27歲要努力工作不應該去夜店跳舞,快30歲……你還好意思去夜店跳舞嗎?得出結論,在哪個年紀都不應該去夜店跳舞。當然,這個純屬調侃。
老實說,如果我女兒17歲的時候背著我去夜店跳舞,我也會惱怒的。只是,有沒有那麼一種可能性,我們不要用社會主流的價值觀去苛責所有人?
今年電視節目《奇葩大會》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講評,其中一段是這麼說的:「我們總是把『應該』掛在嘴邊,什麼你應該好好讀書,應該找個對象,應該踏實工作……可是,冷靜想想,這世上哪來這麼多的『應該』?」
將心比心,你17歲的時候,假如一群陌生人突然衝到你面前說:「喂,你這個年紀,應該好好讀書天天進步!」是不是簡直莫名其妙?我在什麼年紀想做什麼,關你什麼事啊!
如果我沒有記錯,〈溫婉的抖音,封得好〉那篇文章裡還提到,「如果沒有人再去做科學家,我們的國家還怎麼強大呢?」弱弱地說一句,作者是不是有點操心過頭了?一個和諧的社會,應該崇尚包容。
你想當科學家,我尊重你,我想當網紅,我也希望你可以尊重我。然而,太多人對「網紅」兩個字有偏見了,下意識覺得她們都是整容臉,愛慕虛名,以榨取老男人和宅男的錢財為樂。這種以偏概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想法,是典型的「刻板印象」。
我有一個做直播的朋友,每天在鏡頭前至少要保持6個小時的微笑,晚上還要熬夜想第二天表演的內容,導致皮膚越來越差,然後只能蓋越來越厚的粉……長此以往,惡性循環,我現在看到她的樣子特別心疼。三百六十行,每個行業都是不容易的,沒有誰比誰高貴,也沒有誰比誰低等。
當我們叫囂著「溫婉該封殺」的時候,有沒有設想過,也許有一天你好心扶了老奶奶,結果卻因為被網友挖出「讀書時候偷過半塊橡皮擦」而被人人喊打。社會學家說過一句話:「不要成為沉默的幫凶。」可是,我們更不應該成為輿論的幫凶。不然,下一個被封殺的「溫婉」,也許就是你和我。
本文選自高寶書版《活著不是為了討好你,我想取悅的是自己》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