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原宿警察署
四月九日的傍晚,我独自一人前往离当时住处最近的原宿警察署。那一天,在绝望的深渊,我惴惴不安地踏入警局大门,当时的一切至今仍历历在目。
柜台前还有其他民众在等待,我只好当众解释报案的原因。我简扼地说明,并请柜台改换女性警察对应,结果被当场问了更多问题。由于难以解释清楚,只好直接说“我被强奸了”。由于这点,我希望警察相关单位能再多顾虑一下当事人的感受。女性的警察,在特别咨询室听我说了将近两小时。然后她说:“我去请负责刑事案件的人过来。”直到这一句话,我才知道原来她隶属于交通队。
我不得不重提那些不堪回首的细节。回想起当时的恐惧,我泪流不止,加上过度换气,我的头脑有如缺氧般地失神发愣。我想回家,却回不了。
我把同样的话再次说给刑事单位的男性搜查员听,又谈了两个小时以上。虽然初次能向警察说明事情的经纬,但这只不过是一开始而已。在这之后,我究竟还要重复叙说几次相同的内容呢?
话虽如此,原宿警察署的搜查员在听完我的话后,诚恳地建议我提出受害申报。由于事件发生的地点属于高轮警察署的管辖范围,下一次会换高轮警察署的搜查员,来原宿署与我约谈。结束咨询离开警局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就如先前所述,我不敢一个人回公寓,担心我的看护师朋友S来到车站接我。我把在警局的事说给她听后,决定回到父母的住处。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毫不知情的父母。
“这种事情很常见,很难办喔!”
两天后,我于四月十一日再次来到原宿警察署。这次在那里遇见的,是负责这起案件的高轮署搜查员A先生。我又再一次把事情从头说起。和原宿警察署相比,A先生的态度强硬许多。
“都过了一星期了吗?这就难办了。”他突然开口,接着继续说,“这种事情很常见,很难当成案件来搜查喔!”对经过一番内心挣扎,终于迈出第一步的我来说,这句话实在是太残酷了,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A的话震惊了我,这种事情竟然如此常见,又这么容易粉饰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