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實施迄今26年,雖降低就醫門檻有成,給付新藥新治療的審查已經出現因財務考量而凌駕臨床需求的疑慮,恐嚴重衝擊癌友的治療權益。癌症希望基金會建議健保署等相關單位必須正視因癌症所損失的社會成本無以計數,妥善慎思以下提出的三項政策建言,以期促進癌症治療可近性,讓全體國民不再因病而窮,接受更好的醫療照顧。
建言一:調整部分負擔回歸定率 健保合理分配資源挹注癌症新藥
健保設計部分負擔的初衷在於提醒病人醫療有一定的成本、減少浪費,根據健保法至少收取20%起跳的費用,但目前一般民眾看門診是以定額方式收取部分負擔,最高上限也偏低(如藥費上限為200元)、檢驗檢查免收部分負擔等,目前僅占健保總支出5.8%,讓健保財務雪上加霜。
建議一般門診部分負擔應回歸健保法,加總當次就醫費用後以定率(20%起)收取,期減少健保非必要的虛耗,進而更合理分配運用健保總額,尤其必須正視病人在新藥新治療上的需求。除了回歸定率制之外,也可適度討論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優惠政策調整,回歸考量重點「經濟能力」而非特定疾病別。
為了避免部分負擔回歸定率造成民眾或重大傷病患者經濟沉重負擔,癌症希望基金會建議要有多元配套措施,如設定全年度部分負擔上限(約國人人均GDP的十分之一為基準),及每次就醫部分負擔上限(如新台幣1,000至2,000元),並根據民眾投保薪資做適度調整,考量重大傷病患者長期就醫需求,可酌收5%部分負擔,以避免造成病人過度經濟負擔。透過上述調整部分負擔的做法,緩解健保財務負擔,從而讓健保署在健保資源分配上更多挹注抗癌新藥,保障癌友治療權益。
建言二:政策引導保險回歸保障本質 加速研發新保單補位健保
許多人罹癌急需保險理賠時,才發現早期保單理賠的項目及金額遠不及當下的需求,主因是台灣人多投保儲蓄、投資型保險以求回本,其次是未定期檢視保單,保障自然不如預期。因此,建議金管會應積極推廣民眾教育,傳遞保險的精神與本意宜聚焦在轉嫁未知的風險,而投資、儲蓄應在依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規畫完整後才考慮的方式。
此外,目前雖有實支實付保險理賠自費醫療項目,但精算資料基礎來自國外,恐有高估風險、保費設計偏高情形。由於健保業務並未涵蓋蒐集病人自費項目與金額,呼籲衛福部應出面主導整合各醫療院所病人自費資料,在保障個資前提下定期擇重要資訊公告,與金管會聯手督促保險公司設計符合我國醫療科技發展的保單。
建言三:創立癌症藥品基金 及早讓病人有機會接受適切治療
健保大餅有限,財源吃緊導致許多新藥給付速度延遲或設立嚴格條件,因此,癌症希望基金會提出跳脫健保本身的另一種思維:「癌症藥品基金」。此概念源於英國2011年創立癌症藥品基金(Cancer Drugs Fund,CDF),設立目的是為了讓病人盡早使用新藥,並減少療效不確定性對國家保險的財務衝擊。歷經破產危機後在2016年改制,每年控管約3.4億英鎊的預算用於給付癌症新藥,過度給付最長為期兩年,這段期間同步蒐集真實世界的病人使用經驗,並要求藥廠簽署還款的管理協議,最終審查若療效不如預期則退出給付,但廠商須持續提供藥品,確保用藥中的病人權益。英國今(2021)年底將擴大CDF精神,納入罕病、遺傳性疾病等成立IMF基金(Innovative Medicines Fund)。
癌症希望基金會提議健保署可仿效CDF的精神設立台灣版的癌症藥品基金,財源現階段可以考慮菸捐、公益彩券盈餘、癌症藥品的MEA回饋金等;如果財源挪移受法規限制,或許評估開放社會企業捐款之可行性,盼此等過渡方式可以加速癌症創新藥品的可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