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機構專業度,政府需擬定評鑑及監督制度,針對失智症患者所需要的照顧、環境評估,做出分級制度,不同程度的失智症患者也應分開照護,台灣失智症協會希望政府盡快投入成本,也同步推動長照保險,補助家庭照顧者。
提供專業訓練 加強社區服務
針對家庭照顧者,政府也應盡快擬定更良好的整合系統,以個案管理師作為老人整合性長期照護系統的一部分,直接支付家庭照顧者與改善付費照護者的酬勞與工作條件,這投資可讓付費照護人力更穩定、減輕照顧者壓力,以及有較佳的照護品質。
社區照顧部分,台灣失智症理事長、台大醫院神經部主治醫師邱銘章表示,在芬蘭有一個叫做「團體家屋」的機構,一個單位約照顧6到8為失智症病患,並依照病情程度給予不同照護,且發掘這些患者的專長,讓他們彼此照顧,比如其中一位80歲的老太太擅長洗碗,她便每天專心負責洗碗的工作,不僅讓病患有成就感,對控制病情也有幫助,是未來台灣可參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