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期間,建議雇主可採行4措施兼顧照顧需求
指揮中心指出,印尼籍移工多為從事家庭照顧工作,暫停引進期間,為兼顧照顧需求,建議雇主可採行以下措施:
1.被照顧者如經長照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8級,可撥打1966長照諮詢服務專線,或洽各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依家戶個別需求申請長照2.0各項服務,協助家中照顧需求。
2.雇主可改聘越南、菲律賓或泰國籍移工,勞動部已請各來源國駐台機構專案協助,另為利雇主作業,將延長雇主引進許可效期。
3.鼓勵家庭雇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勞動部針對已符合聘僱家庭類移工資格但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之家庭雇主提供補助。
4.如已聘有移工者,可繼續留用現有移工取代引進新移工,勞動部已推動多項專案,例如針對在台年限屆滿的移工可申請延長、聘僱許可已到期的移工可申請轉換雇主。
指揮中心表示,將持續監測印尼當地疫情狀況,並與我國駐印尼館處研議認證當地檢疫機構之可行性,在確保我國防疫安全的前提下,適時重新開放引進印尼籍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