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錯置!案530遭採測陽性檢體,實為案536檢體 將檢討相關流程並進一步建立防錯機制
而經指揮中心調查後發現,案530於機場留驗之病毒強陽性深喉唾液檢體,經人體核酸(DNA)鑑定比對,實為案536檢體,判定檢體有錯置情形。調查結果顯示,應於實驗室中,因應不同檢驗儀器適用不同檢體管,需人工作業及轉置檢體造成錯置。
經檢討流程,COVID-19檢驗網將建置進一步防錯機制;鼓勵檢驗機構增加實驗室人力,強化實驗步驟中檢體比對;並積極引入自動化程度高之核酸檢驗機型,以減少人工手寫標號、轉管步驟。
而對於此次檢體錯置事件,陳時中指揮官也表示,指揮中心也會針對相關流程展開相關除錯機制,無論是從運送檢體、貼標籤、採驗等步驟,指揮中心也將重新檢查各實驗室的流程。希望這樣的案例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警惕,把相關流程更精進。
同時,指揮中心也強調,截至目前COVID-19檢驗網累計檢驗10萬多例,為我國COVID-19重要防疫工作環節,指揮中心感謝醫檢師與實驗室人員辛苦付出,也將以此次經驗虛心檢討,持續完善並精進檢驗流程。
陳時中:將移除案530號序,改為空號 並通過相關通報系統跟中國大陸方澄清此事
陳時中指揮官也強調,以往指揮中心對於任何有疑慮的案件,指揮中心也會再次檢驗,中間有任何問題就即時更正,這次也是一樣。而這次指揮中心發現案530、案536這批檢體前後有陰陽的情況,在學理上不容易被解釋清楚。
所以指揮中心進一步去檢查,也發現了這樣的錯誤,並進行更正。至於,關於案530號序部分是否進行修正?陳時中指揮官指出,指揮中心未來不會更動案530的號序,但530就變成是一個空號。而指揮中心同時也會透過相關通報系統跟中國大陸方澄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