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卫生福利部28日修正发布“职能治疗所设置标准”,除了开放专职作居家职能治疗的职能治疗所设置不再受限于要承租一定面积的空间外,也开放职能治疗所可与其他医事机构联合设置,更增加了职能治疗在小区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近性。
本次修正的“职能治疗所设置标准”,可以让有复健或长照需求或行动不便的个案,可以在家中或小区就近接受居家职能治疗,不必特地前往医院或诊所,同时也给予有意愿专职从事居家职能治疗业务之职能治疗师另一种开业型态的选择。
虽然本次职能治疗所设置标准修正前,受限于硬件与空间的设置标准要求,因此台湾各县市含外岛的职能治疗所仅约30家。但目前也有些职能治疗师所在各地提供长照相关服务,如台湾新北市的卫生福利部八里疗养院附设“中和职能治疗所”,就是结合了瑞龄小区服务据点的设置,提供痴呆症及照顾者的瑞龄学堂、预防及推迟失能痴呆(失智)与特约居家职能治疗等长照服务;另一间在屏东的“六依职能治疗所”,也是结合了长照服务据点,提供小区整体照顾服务、居家复健、辅具暨无障碍环境评估与生活功能重建等长照服务。
随着台湾政府长照2.0的推行,再加上台湾的人口老化速度增加,各地区的长照服务需求也增加,因此居家式或小区式长照服务变成为趋势。藉由本次职能治疗所设置标准的修正,能使得职能治疗服务更深入小区及家庭,让更多有职能治疗需求的个案,未来更透过到宅式的居家职能治疗,可提升其治疗服务可近性,强化长期且密集的治疗成效。
本次修正条文规定职能治疗所可和其他医事机构联合设置,亦即开放职能治疗所可与物理治疗所、语言治疗所或其他医事机构联合设置,提供民众同一个地方可接受多元化的治疗服务。将可让有复健需求的民众,可以整合各种治疗于一个职能治疗所中,并提升治疗的效率与服务质量。
未来透过职能治疗所的成立,期盼能用职能治疗的专业出发,去关心和分析个案与家属的生活困境、以全人观点缓和限制,发挥优势、在过程中不断透过适切的策略、活动的找寻与设计来陪伴个案与家属发展可能的生活契机,直接于小区的职能治疗服务,更符合长照服务精神切合民众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