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GOMY購賣網」將售價17萬元的重型機車,錯誤標價為1.6萬元,使該拍賣品項於44小時內湧進近9千筆訂單,讓業者緊急於昨16日關閉網站並退費取消訂單,引發消費者不滿。對此,消基會表示,業者若於消費者付款後兩天撤回訂單,應賠償轉帳等手續費用,若因此失去其他更好的購買機會,也可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GOMY購賣網」成立於2000年,目前累積超過43萬人次會員,業者於9月14日上架一款售價17萬元的三陽機車RV 250 EVO雙燈版全新機車,因誤將「活動特賣價」標示為1.6萬元,引發網友「好康逗相報」,瘋狂下單達9千筆。
網站業者網元國際直到16日上午才發現異常,與三陽機車供應商確認為價格誤植後,緊急關閉網站,並於同日下午3時30分在網站發緊急聲明,會取消未付費訂單,並針對已付款顧客進行退費,此舉引發消費者反彈。
對於網路購物業者層出不窮的標錯價事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依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之相關規定,一旦消費者付費即代表買賣契約成立,業者應履行契約;若消費者尚未付費,網購業者在標錯價2天內可以據此規定取消訂單;即使超過2天,業者仍可依《民法》第88條的錯誤意思表示撤銷訂單。
業者擁有依法取消訂單的權利,那消費者的權益又該怎麼辦?蘇錦霞指出,如果消費者已經付費卻被取消訂單,同樣可依《民法》第88條規定,對付費所衍生的轉帳、退費等手續費用,以及舉證可能因此錯失其他不錯的購買機會,對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此外,如果業者假借「標錯價」,行「行銷手段」之實,並藉此獲取消費者個人資料,消基會表示,消費者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以利於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