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9日指稱台灣高鐵公司販售的48折定期票,卻只限定消費者乘坐票價相對便宜的自由座,實質上折扣沒那麼多,可能有廣告不實的疑慮。對此,高鐵人員表示,「廣告不實」是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才會發生,但網站對於定期票的購買方式、注意事項和使用限制皆清楚且完整揭露,且經政府相關單位認可,所以絕無廣告不實的問題。
台灣高鐵公司媒體關係部王平宇表示,定期票是針對通勤族或需求量大的族群所推出的產品,其48折的票價計算與其他優惠票的計算原則相同,皆以標準車廂對號座全額做為基準,高鐵官網對於票價、購買說明和使用限制等相關資訊,皆清楚揭露,就算是現場購買,服務人員也會清楚告知權利義務。
王平宇強調,「廣告不實」是指消費者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受到欺騙,但高鐵公司對於定期票的票價計算方式、使用事項、限搭自由座位等權利義務皆清楚明示,且所有規定都符合公平交易委員會和消保官所要求的相關規定,絕無欺瞞消費者的情事。尤其,高鐵公司營運迄今,尚無消費者反應定期票折扣廣告不實的案例。
不過,對於消基會提到的車班因高鐵公司本身責任而遲延、誤點,卻無法賠償持定期票乘客一事,高鐵表示虛心接受指教,將盡快研擬改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