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可樂添加焦糖色素規定與否的爭議,於昨日(10日)終於拍板定案。衛福部決定將焦糖色素列為第39種食品著色劑,今年底公告實施限量標準後,可樂所含的第4類焦糖色素每公斤不可超過50克,違者將依法懲處。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台灣目前有管制的食品著色劑現有38種,今年底將公告將焦糖色素列為第39種,公告後立即生效,屆時列管食品如果焦糖色素含量超標,或違反某些食品不得添加焦糖色素的規定,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罰則,將可罰款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不等。
之所以將焦糖色素列入管製食品著色劑,是在於某些焦糖色素所含的4-甲基咪唑(4-MEI)在動物試驗顯示具有致癌性,雖然對人體致癌的證據顯示不足,也只有美國加州對於焦糖色素食用標準,訂出人體對4-MEI容忍風險量為每天29微克的依據。
但為了避免造成國人健康永久性的傷害,考慮下將焦糖色素列入管製食品著色劑中的第39種,並訂定出劑量、使用規範,期望降低食用後,可能導致的風險。食藥署二度預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草案,涵括許多食物的焦糖色素限量標準,在正式公告實施後,每公斤可樂飲料的第四類焦糖色素含量不得超過50公克。
除了針對可樂類飲料提出一定量,所含的焦糖色素規範外。另外,針對醬油、烏醋、咖啡等深色食品,也提出了相關規定。每公斤濃色醬油的第三類焦糖色素含量不得超過60公克,釀造醬油不得超過20公克,烏醋和咖啡不得超過10公克。
另外,生鮮的肉類、水產品、豆類及水果,在食藥署的規定中,都不得使用焦糖色素。
不過,由於焦糖色素廣泛使用於加工食品中,為達到全面性規範。除了常見的深色可樂、沙士、醬油、烏醋會用焦糖色素加深色澤外,其他像是醃漬食品、罐頭、乳製品、烘焙食品、飲料、冰品、點心零食、巧克力、口香糖、黃豆製品、海藻、堅果、湯品等,如果使用焦糖色素,都必須依法標示,廠商也須提供所使用的焦糖色素種類文件,供衛福部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