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3/28 下午 06:40:28

牛肉標示不符規定 衛署迄今未罰款

(關鍵字: 消基會 , 美牛 , 標示

美國牛肉去年9月有條件開放進口,衛生署要求市售牛肉必須強制標示產地,不過消保團體半年後再度稽查,發現不合格率達5成,認為空有罰則卻執行不力;衛生署表示,縣市衛生局均定期稽查,對不合格業者多半是輔導改正,因此目前確實沒有因此罰過錢。

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去年9月中旬有條件開放進口,除了規定殘留量不能超過10ppb,衛生署提出配套措施,就是要求販售或供應牛肉食品的業者、店家和攤販,必須強制標示原產地,讓民眾選擇。

衛生署食藥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市售牛肉標示原產地,一直是縣市衛生局例行性重點稽查項目,根據全台衛生局回報的資訊,自去年11月21日起至今年3月22日止,共稽查4,879家次,未正確標示牛肉產地的業者多是小攤商,經衛生局要求已改正,因此通報的不合格業者僅1家,經查是一家複合式餐廳,不過經衛生局複查已符合規定。

未按規定標示者,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不過潘志寬表示,縣市衛生局對於標示不符規定者,多半是輔導改正,因此目前還沒有任何業者,曾因牛肉產地標示不合規定而遭罰款。

針對消基會質疑稽查不力,衛生署食藥局指出除了請衛生局加強稽查,再度呼籲,販售牛肉產品的業者做好自主管理,確實標示牛肉原產地,以免受罰。

美國牛肉去年9月有條件開放進口,衛生署要求販售或供應牛肉食品的業者、店家和攤販,必須強制標示原產地。(攝影/黃志文)
美國牛肉去年9月有條件開放進口,衛生署要求販售或供應牛肉食品的業者、店家和攤販,必須強制標示原產地。(攝影/黃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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