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养成适当的消费习惯
“买东西”这个活动,大人小孩都会觉得很开心!我们可以从平时购物的机会教育,让2、3岁的宝贝体验“瞎拼”的乐趣。4岁开始语言发展比较好了,就可以让宝贝去付钱。5岁以上幼儿,应灌输其交易的概念,并且学习如何“量力而为”。
譬如说,孩子喜欢一个玩具500元台币,但是我们给他的额度是300元台币,那么他应该如何抉择?要忍着不买,存到有500元台币再来买(延迟满足)?还是要退而求其次,现在买一个300元台币以下的玩具(替代满足)?
当然,孩子不会这么理性地去消费,但是耐住性子、坚持原则,不要发脾气,避免让孩子情绪绑架,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养成适当的消费习惯,以及很棒的自我管理能力。
处理孩子因为无法满足需求而闹情绪的原则是:越小的孩子使用转移,越大的孩子则减少抗拒。3~4岁幼儿可以透过转移技巧,替代满足;5岁以上就容易哭闹,试图以情绪操弄父母使其妥协。
因此,平时就要说之以理,让宝贝习惯沟通,父母亲也要能同理孩子需求为满足的挫折感,并分享自己的处理方式,教导孩子适切地做出选择。而父母应及时强化好的选择行为(延迟满足),尽量减少立即满足的机会。
※原文刊载于2016年02月号《妈妈宝宝杂志》随书附赠《bobo小天才》别册。
※更多精彩内容,请见【妈妈宝宝怀孕生活网】。
※本文由《妈妈宝宝杂志》授权刊登,未经同意禁止转载。